自治體委員會/決議/承認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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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設:
  1. 自治體委員會有權決定是否承認組織為維基媒體用戶組;
  2. 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已遞交其申請要求獲得承認,而其申請已經獲得自治體委員會審核;
  3. 其元維基頁面列有該組織之使命,包括︰使香港居民更為注意維基媒體活動及自由文化;支援英文、中文、粵文及其他維基媒體計劃在港社群;與維基媒體基金會及其分支機構、維基媒體社群及其他組織合作以推進維基媒體目標及豐富維基媒體計劃內容。
審核結果
關於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資格申請及其相關標準︰
  • 至少三名活躍維基媒體編者︰符合標準
  • 專注於推進維基媒體︰符合標準
  • 使命與維基媒體基金會相符︰符合標準
  • 遵守命名指引及商標政策︰符合標準
  • 於維基媒體站點上發布組織資訊︰符合標準
  • 推進維基媒體計劃之活動計劃或成果︰符合標準
  • 容許新成員加入︰符合標準
  • 委任兩名維基媒體基金會聯絡人︰符合標準
自治體委員會茲確定該用戶組符合各項維基媒體用戶組之資格要求。
有鑒於此,現決議承認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為維基媒體用戶組,為期一年,可續期,2018年9月28日起生效。

參考

聯絡人簽署

現按維基媒體用戶組審核程序代表自治體委員會於2018年9月28日核准此申請︰

  1. DNdubane (WMF) (talk) 20:16, 3 October 2018 (UTC)[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