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media Mainland China
Appearance
(Redirected from Wikimedia China)
This page is kept for historical interest. Any policies mentioned may be obsolete. If you want to revive the topic, you can use the talk page or start a discussion on the community forum. |
讨论维基媒体中国分会设立有关事项。
域名
[edit]主要政府部门
[edit]法律问题
[edit]基金会还是社会团体?(根据中国法律,只能成立基金会代表机构)
第十三条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本条例登记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凭登记证书依法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将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担任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外国人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负责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五条 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
- 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替代)
-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替代)
- 关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基金会负责人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申请成立基金会办事指南人选要求)
- 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替代)
- 根据这个规定,如果中国分会设在北京,那么名称是“美国维基媒体基金会北京代表处(或办事处、联络处等)”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的通知(已失效,替代)
- 有关规定于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中失效
成立所需文件:
- 填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具体填写内容和注意事项请参见其中的填表说明;
- 需提供公证书和中国驻其注册国使领馆的证明文件;
- 涉及境外依法登记法律证书、公证书、章程、外国公民的姓名和简历等外文资料应当以外文书写,并附标准的中文译本。
其他
[edit]章程
[edit]-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只需要翻译wikimedia的章程应该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