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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media Taiwan/Gr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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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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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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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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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資格
    在台灣(含台灣周邊離島及澎湖、金門、馬祖)有意推廣維基媒體計畫的所有人員,不分國籍、性別、族群都可以申請。
  2. 補助條件與標準
    凡是以推廣知識開放並豐富維基內容為目的,且執行時間不晚於2018年12月31日結束的專案及活動皆可申請,包括聚會、工作坊、座談會等等多種形式的社群或活動,同時必須符合以下三項本會重點工作之一:
    1. 教育專案
    2. 館聯專案
    3. 多元化社群
    不屬於以上三項專案之一的小型綜合聚會,以社群自負費用為原則,但有特定某次聚會活動符合以上三項專案,還是可以個案提出申請。
  3. 補助申請類型
    1. 教育專案:與學校、教育機構,或是教育工作者組織的合作專案;或是在學校內成立維基推廣社團,都屬於此。
    2. 館聯專案:與線上或實體的美術館、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等知識展示平臺的合作專案,都屬於此。
    3. 多元化社群專案:有利於台灣本土語言使用者、多元性別人士、多媒體檔案創作者,以及程式設計愛好者投入維基的專案都屬於此。
  4. 經費用途及使用範圍
    1. 單次活動可申請特定支出的單項補助。專案可開列預算書,申請綜合補助。學校社團與課程,每案以新台幣3,000元為上限;一般社群每案則以新台幣5,000元為上限。
    2. 補助款不得申請以下用途:
      1. 購買資本性財產(如硬體設備)。
      2. 專案籌辦人員的薪資或酬勞。
      3. 再補助其他個人或組織的費用。
      4. 聯誼性活動費用。
      5. 奢侈品及不必要服務。
    3. 補助款可申請項目:
      1. 餐飲費。
      2. 宣傳品製作及散發的費用。
      3. 非現金形式的獎勵(如獎品)。
      4. 工作人員差旅費。
      5. 講師的講師費及國內交通費。
    4. 現金或類同現金之有價票卷獎勵,除特殊情況外不得申請。
  5. 申請時間及送件方式
    1. 申請時間:隨時收件,請盡量於專案或活動開始前10個工作天提出申請,以免作業不及。
    2. 送件方式:一律以電子檔案送件,可使用 ODT、PDF、HTML 檔案格式,或是 Google Document 文件、維基媒體計畫網站頁面。請以電子郵件將檔案或線上文件連結寄到 info@wikimedia.tw 信箱,並在標題註明為維基社群補助申請。
    3. 申請文件請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 活動或專案計畫說明。
      2. 單項補助總額,或專案預算表。
      3. 活動預計產出及考核指標。
      4. 聯絡人稱呼
      5. 聯絡方式(至少需要電子郵件信箱或維基使用者對話頁)。
  6. 審查
    本會於收到申請後3個工作天內回覆申請人,並在5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結果將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遭退回或刪除部分經費者,本會將附上相關理由。刪除部分經費者得在7日內修改內容並要求重審讓筆經費;遭全案退回者得隨時修正後重新遞案。
    獲通過或部分通過者,應在本會通知後15日內與本會完成簽約;未能完成簽約者,本會得取消補助。
  7. 結案核銷、支出憑證處理
    1. 受補助者應於計畫執行結束後15日內辦理結案事宜,依檢送成果統計數據資料、結算表、接受補助部分之支出憑證。
    2. 支出憑證之處理,依單位性質可擇一辦理:
      1. 可開立收據之單位,得撥付所申請補助全額。支出憑證不需記載本會統編、名稱,由申請方自行保管;但需繳交影本或電子影像檔給協會查核。
      2. 無法開立收據之單位,採實報實銷制。支出憑證需記載本會統一編號,並繳回正本。
    3. 經費之撥付,以結案後全額撥付為原則。如不便墊支,採全額補助者得申請提前撥付最多6成之補助款;採實報實銷者,得請求本會直接支付款項。
  8. 補助之撤銷、廢止、追回全部或部分補助款
    受補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會得視情節輕重,撤銷或廢止原核准補助處分,並追回全部或部分補助款:
    1. 檢送之申請資料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者。
    2. 未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或因故無法履行者。
    3. 拒絕繳交結案資料者。
    4. 其他違背法令之行為。
    受補助者經本會通知應繳回補助款,逾期不履行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