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media Hong Kong/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會員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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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理事會文件第031/2007-2008號

(English) /Notes for Membership Applic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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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會附例 ※ Bylaws of the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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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規則 ※ Meeting Regulations
2014年會章修訂議案 ※ Constitution Amendments Bill 2014

甲部、宗旨[edit]

  1. 香港維基媒體協會(下稱本會)設立的宗旨為通過動員香港各界人士參與,及致力推廣維基媒體計劃和相類似的計劃,以協助維基媒體基金會收集並發展具教育意義的知識,通過自由使用許可證或發布到公有領域,有效地向全球分享這些知識,促進本地教育事業和各類知識在本地的傳播。

乙部、會籍[edit]

  1. 本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及榮譽會員。
  2. 凡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的維基媒體使用者,提交申請並繳納入會費及年費,並獲理事會審批及接納後,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3. 凡對本會作出重大貢獻或財政資助,並經理事會審批及接納後,可獲邀成為本會榮譽會員。
  4. 「維基媒體使用者」 指 於任何維基媒體計畫註冊,並有1次或以上的編輯紀錄的人士

丙部、會員權利及義務[edit]

  1. 個人會員的權利包括且限於下列數項:
    1. 出席會員大會、旁聽代表會和事先申請及經批准後旁聽理事會會議;
    2. 在會員大會中有發言、動議、和議及投票權;
    3. 參與本會的競選,並在選舉時享有提名、和議及投票權;
    4. 具有創制及複決的權利;
    5. 參與本會任何活動;
    6. 享用本會一切福利及設施。
  2. 榮譽會員的權利包括且限於下列數項:
    1. 旁聽會員大會及代表會、事先申請及經批准後旁聽理事會會議;
    2. 參與本會任何活動;
    3. 享用本會一切福利及設施。
  3. 本會會員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數項:
    1. 遵守本會會章、附例及其他規則;
    2. 遵守所有由會員大會、代表會及理事會通過的決議;
    3. 需按時繳交年費,唯榮譽會員不受此項所限﹔
    4. 不得作任何有損本會利益之行徑。
  4. 本會會員的所有權利、福利及義務,均為私人所有,不得自行轉移或由他人繼承。

部、個人資料收集事宜[edit]

1. 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目的[edit]

本會會不時收集會員的個人資料,供組織活動之用。

本會可使用收集所得的和會員提供的資料,作下列一種或更多用途:

  1. 供識別及核對之用;
  2. 作本會本身內部記錄、研究及統計之用;以及
  3. 任何與活動有關的其他用途。

會員不一定要提供資料。然而,如會員選擇不提供所要求的資料,會員的的任何表格將不獲點算或處理,或喪失活動的參加資格。

2. 資料保密[edit]

會員向本會提供的資料,將儲存在本會辦事處內,只供本會獲授權理事取用。然而,本會不能保證不會有任何第三者入侵電腦,竊取資料,或不會有任何人擅自取閱資料。

本會將會採取合理步驟確保所收集、使用或披露的資料準確、完整及經常更新。

會員一經提交有關會員申請表格或會員資料修改表格,即表示會員明白及明示同意上述各項。

3. 保留資料[edit]

在需要該等資料作指定用途期間,本會才會保留會員的個人資料。本會亦會保留已存檔的個人資料作統計用途。如申請會員申請未獲批准的話,本會將把有關申請的資料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4. 會員同意[edit]

會員一經提交有關會員申請表格或會員資料修改表格,即表明表格中向本會提供的一切資料,均屬真確。會員同意,本會不時收集到的及獲會員提供的個人資料,可供作上述用途,以及向本會「會員須知」中第IV項「個人資料收集政策」訂明的人士披露。

戊部、紀律事宜[edit]

  1. 所有有關會員紀律的事宜,將由代表會全權處理。
  2. 代表會可根據不少於三份之二或以上多數票通過的決議,革除本會會員之會籍,如果:
    1. 代表會認為該會員之行為妨礙本會發展或損害本會之利益;或
    2. 該會員違反或不遵守本會組織章程大綱、組織章程細則、附則或會員大會、代表會或理事會通過之決議或指示
    但:
    1. 代表會須於不少於七天前發出通知,將上述代表會會議日期和革除會籍理由知會被考慮革除會籍的會員;
    2. 該會員有權出席上述代表會會議並作口頭或書面申辯;
    3. 代表會通過革除會籍的決議,須經理事會以不少於二份之一或以上多數票通過確認,而該會員有權在該次理事會會議上作口頭或書面申辯。
  3. 上項條文將不影響被革除會籍者根據《公司條例》第113條召開會員大會的權利。在不少於四分之三出席及有權投票的會員通過下,可推翻革除會籍決議或在有附帶條件情況下推翻革除會籍決議。該會員大會決議為最終決議。
  4. 革除會籍決議經理事會認可之日生效。被革除會籍者不再享有所有於本會的權利,除非革除會籍決議被會員大會推翻而復還此等權利。
  5. 如果被考慮革除會籍或被革除會籍者為代表會代表或理事會理事,則其於有關代表會或理事會會議上將不會享有表決權,即使其已投票,亦不會獲得計算,而其出席亦不會被計算在會議法定人數內。

己部、終止會籍[edit]

  1. 本會會員可隨時以不少於一個月前將退會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理事會,通知期屆滿時,其會籍將會終止,所有已繳的會費,亦不會獲得退還。
  2. 任何個人會員如連續六個月欠交會費或其中任何部分,其會籍將會自動終止,但理事會若認為合適,有權無條件或有條件恢復其會籍。
Edit 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會章
章程 章程大綱章程細則
附例 代表會附例理事會附例 董事會附例
規則 會議規則
修訂 2014年會章修訂議案章程大綱修訂條文章程細則修訂條文董事會附例
Documents Board of the WM Foundation's Resolution of ApprovalMemorandum &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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